星期四早上,聽了一篇精彩的信息,
但是因為那一天看電腦太久,眼睛太酸,就沒有貼文了~
約翰福音第六章有一段精彩的對話:
眾人問耶穌:我們當行什麼,才算做神的工?
耶穌回答說:信神所差來的,就是做神的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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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從我們的角度看
【我們】當做什麼?
是以我們為主要的考慮。
從上下文當中也可以清楚看見;上文,耶穌說,你們來找我,是因為吃餅得飽。
下文,眾人說,你到底行什麼神蹟,讓我們看見就信你?事實是,耶穌已經行了許多的神蹟~
所以,【我們】為主要考慮的意思是,看耶穌所行的有沒有滿足他們的需要。
耶穌是神,但是他們要求耶穌要配合他們!
【當】【行】什麼,才【算】做神的工?
【當】,也就是從小長大的過程中,我們已經有一套規範與價值,
告訴我們何者為當,何者不當!
【行】,就是行動與成就;
行動表示能力,成就顯出才幹。我們通常都用工作的成就來衡量自己的價值!
【算】,計算得失~
我們裡面都有一套方程式,來計算價值。
我如何才能夠付出最少的代價,得著最高的利潤?所以,最低的要求是什麼?
做神的工,最低的要求是什麼?
我們不只是在尋求答案,也根據內在的觀念來決定要接納或者拒絕答案!
二、從工作的角度來看
工作的定義是,資方出資源,勞工為了得著資源,因而做資方交代的工作
所以,工作應當是勞方付出時間與精力去完成資方所交代的任務!
所以,工作不是自己的選擇,而是資方的要求。
同樣的,工作的效果也應當由資方來評估!
也就是說,工作的效果不是由自己的感覺來決定,不是由其他的勞動者的稱讚而來;
而是看資方評估效果如何!
三、從基督的角度來看
做神的工,就是完成神所交付的任務
所以,重點不是我們【做】了什麼;而是我們是否【滿足】神的要求
神的要求是:信他所差來的~
信耶穌是神所差來,為了要將是人從罪惡中拯救出來(約3:16)
所以,當我們【相信】,就是參與在上帝的工作中;讓神在我們身上成就他的工作!
所以,做神的工,不是為神做事,而是相信神為我們所做的事!
所以,我們是真的為神工作?還是為自己著想得好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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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一篇信息,讓我再一次思考自己正在做的事